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公司怎么办?可到昆明工商部门申请撤销登记!
如果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了公司,除了去公安机关报案、到法院进行诉讼外,又多了一条途径,可直接到工商部门申请撤销登记。日前,昆明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昆明市工商局对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公司登记的若干规定(暂行)》(下称《规定》)进行解读。
昆明市工商局副局长邓永斌介绍,近年来,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现象大幅增多, 昆明市工商局自2016年以来收到的大量信访件、市长热线转办件和自然人来电来访,均诉称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注册公司,自己“被股东”“被法人”,要求工商部门进行处理。由于目前没有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后的处理手续和办理依据,调查取证比较困难,面对大量被冒用人要求撤销登记等诉求,往往难以在短期内实现。因此,为依法处理在工商登记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登记注册的违法行为,保障健康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昆明市工商局制定出台了此项《规定》。
按照《规定》,当事人以欺骗手段,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方式提交虚假材料取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变更登记,作出核准登记的登记机关,依据职权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撤销的,可以进行撤销登记。但是有六种情况不能适用:公司资产(含股权、商标权)已被质押、抵押的;公司资产(含股权)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公司资产(含股权)被法院判决、裁定划转到第三方的;已办理动产抵押的;公司正处于行政或民事案件诉讼期间的;因涉嫌其他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机关立案调查的。工商部门取证时,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检验报告、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等都可作为证据。
记者郭曼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