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和商标需要一致吗?
时间:2017-11-02 浏览:904次
先风在代理商标注册的实践工作中经常遇到企业主问这样一个问题:“我企业的名字很好啊,为啥不能注册商标?”保持商标和企业名称的一致性,是不少企业主的需求,但实践中很难实现。
企业名称由省级工商管理局进行核准,一般以“行政区划+企业字号+企业类型”形式组成。比如这个——
由于企业名称一般由各省工商管理局管理,又有“行政区划”的前置区分,所以“跨省重名”是合法的,这与“注册商标全国范围内的排他性”有别。这就造成同名企业争夺“同一商标文字”的情况,所以后来者即使企业名称被核准,但商标依然无法注册。
不过商标的使用是很灵活的,即使和企业字号不一致也关系不大。而且随着企业越来越多,同类产品竞争激烈,消费者反而更容易将注意力集中到产品上,而不再关心生产者是谁;更多的去记忆商标,而不是生产商。比如著名的“清风”牌纸品,生产者是“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消费者恐怕有很少人会刻意的查看生产者是谁。
而且,多商标策略也是企业惯用的品牌策略之一。通过商标不同,对产品进行划分,让消费者更容易根据自身需求购买。“金红叶纸业”除了“清风”牌这一通用纸品,还有高档的“唯洁雅”牌和更实惠的“真真”牌。
所以不必纠结企业字号和注册商标不一致,因为在实际使用中,消费者对这两者的一致性根本不敏感。只要将商标好好推广,产品一样大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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