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办“三证合一”的企业注意啦!
时间:2017-11-01 浏览:928次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过渡期: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原发证照继续有效。
截止期:2018年1月1日,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注意事项:“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存量纳税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发生变更,工商部门收缴原税务登记证,同时核发“一证一码”营业执照,此项工作应于2017年12月31日截止。换发后,证照号码将从15位升位到18位。所以请纳税人及时换照,也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号变更。
营业执照失效了,不能够经营了,也不会自己注销,确定要放任不管了吗?这可是要面临诸多惩罚和限制的——罚款罚到脚软,再不听话就被列入“黑名单”,限制相关负责人另外注册公司、限制名下其他公司办理变更业务、限制乘坐高铁飞机、限制出国等等,想想这些后果都脊背发凉。
如果企业还想继续经营,那么就要乖乖换发新照,持有新的营业执照才能够办理企业信息变更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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