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公司注册要求
售电公司的经营原则是环保、经济、安全、优质。从新电改后,电力资源开始实行自主经营,但是相应的需要自担风险和自负盈亏。售电公司一般被分为三类,一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第二类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第三类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想必更多人想要知道的是手电公司注册要求是什么吧!下面上海阳光奥美就来和大家说一下吧!
首先来看看售电公司准入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资产要求:资产总额在2千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6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30至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资产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20%;
拥有与申请的售电规模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以及具有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特征的相关专职专业人员,有关要求另行制定;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直接交易用户准入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单位能耗、环保排放均应达到国家标准;拥有自备电源的用户应按规定承担国家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与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微电网用户应满足微电网接入系统的条件。
市场主体准入:符合准入条件的市场主体应向省级政府或由省级政府授权的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省级政府或由省级政府授权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将市场主体是否满足准入条件的信息及相关资料向社会公示;
省级政府或由省级政府授权的部门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场主体纳入年度公布的市场主体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列入目录的市场主体可在组织交易的交易机构注册,获准参与交易。在新的交易机构组建前,市场主体可先行在省级政府或由省级政府授权的部门登记。有关市场主体准入、退出办法另行制定。
市场主体退出:市场主体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违反交易规则和破产倒闭的须强制退出市场,列入黑名单,不得再进入市场。退出市场的主体由省级政府或由省级政府授权的部门在目录中删除,交易机构取消注册,向社会公示;市场主体退出之前应将所有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履行完毕或转让,并处理好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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