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手机“被注册”怡康到家APP,工商部门称:主动权在用户手中
3月15日,本报报道了西安市民杨先生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怡康医药超市注册为线上会员一事,在读者中产生强烈反响。稿件发出后,有不少消费者打来电话称,自己的手机号码也莫名“被注册”怡康到家APP。
家住西郊的张女士来电说道:“杨先生遇到的问题,我本人前不久也遇到过,当时我也对此提出疑问。营业员告诉我,估计是我在购买处方药时,将信息提供给药店的。我看一来购药有一定金额减免,二来我想也许自己给药店提供过信息,就没有再追究此事。”
消费者李先生也是看到本报报道后打来电话的。他说:“一直没注意这个事情,也没下载怡康到家,今天看到报道后,下载了一个APP,也显示已经注册过了,他们(怡康)没有经过我们允许,私自将我们的手机号码注册APP,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希望报社能继续关注。”
在此前的报道中,怡康医药超市给记者回复称,线下会员转变为线上,是由系统直接导入的,并未告知消费者,同时也承认公司操作流程存在不完善。
对此,记者咨询法律界人士,陕西法苑法律服务所律师王东海认为,线上平台与用户同样存在合同关系,未经过消费者同意私下注册,有强行缔约的嫌疑,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对此,记者在3月15日曾前往西安市工商局了解情况,并留下了采访提纲,大约3月20日,一位工商莲湖分局的工作人员给本报打来电话,称要了解情况。3月30日,记者联系了工商莲湖分局,又一次重述了想要采访的问题。
那么,怡康医药超市到底有没有将线下会员转为线上?有多少线下会员被转为了线上会员?是否存在强行缔约的嫌疑?在将线下会员转为线上会员时是否经过消费者同意?事后是否告知消费者?怡康医药超市的这种行为到底是否合法呢?
历时一个多月,4月18日下午,工商莲湖分局给本报发来《关于阳光报报道西安怡康药店未告知消费者擅自将怡康线下会员注册为怡康到家APP在线会员的调查情况回复》。
回复中称,怡康到家APP会员和怡康医药门店会员不是线上线下关系,同属公司会员,即会员不分线上线下。
工商莲湖分局称,消费者有下载主动权,没有强制行为,怡康到家APP必须通过使用手机里的应用商店进行下载,用户需要通过应用商店才可下载,手机在用户手里,是否下载的主动权在于用户。
工商莲湖分局在回复中指出,用户知道此项功能,激活需要验证,是否使用,权利仍然在于用户。同时指出,目前怡康和枣园工商所并未接到这方面的投诉和反映。
工商莲湖分局称,用户和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形成会员关系是用户自愿行为,并且是否激活使用线上功能,也是由用户来决定,主动权一直在用户手中。
在工商在莲湖分局的回复中,多次提到主动权在于用户、权力在于用户,而消费者却称,自己从未注册过怡康到家APP,消费者的电话号码为何会显示已经被注册,到底是谁使用消费者的手机注册了怡康到家APP?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是否已遭泄露?对于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手机号被莫名注册为“怡康到家”APP用户,怡康医药超市线下会员“被注册”》后续《阳光报》3·15维权组
来源:阳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