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牛的私有银行,却行驶着中央银行的职能即货币发行权
美国建国虽然才短短200多年,但光光是货币史,讲起来就可以无穷无尽。经济学大师米尔顿·弗里德曼的经典著作《美国货币史1867-1960》,洋洋洒洒800多页,也只讲了个历史片段的概要,可见经济和货币历史的复杂。美国建国之后的1791年,在当时的财政部长、天才式人物汉密尔顿的强烈支持下,第一个中央银行成立,但是这家央行在20年后就消失了。随后成立于1816年的第二家央行,也在1836年在当时的总统杰克逊的反对下消失。从那以后一直到1913年的80来年间,美国的经济是在没有央行的情况下运行的。
缺少了央行,就无法动用适当的货币政策调节经济,并且,没有了最后的贷款人(Lender of Last Resort),金融系统也更容易出问题。试想一下,如果世界各国缺少了央行,本次危机中破产的恐怕将远远不止雷曼兄弟这一家。1836年后美国经济,正是处在这种不稳定的状态下。到了1907年,蔓延的危机把美国的金融系统推向了崩溃的边缘。好在当时的金融巨头摩根(J.P. Morgan)及时出手,凭借一人之力,扮演了央行的角色,挽救了整个系统。
自此之后,美国政府和国会更加感觉到建立一家央行的必要。国会在1913年通过了联邦储备法案(the Federal Reserve Act),并由威尔逊总统签字通过成为正式法律。联储法案授权组建中央银行,美联储正式诞生。将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划分为12个联邦储备区,在每个联邦储备区设立一家联邦储备银行和若干分行,与联邦储备委员会,顾问咨询委员会,以及作为会员银行的若干商业银行共同组成的多元中央银行体系.除了联邦储备银行,所有的国民银行(在货币监理处注册的商业银行)都必须是联邦储备体系的会员,而在州注册的商业银行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加入联邦储备体系。目前大约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商业银行是联邦储备体系的成员。
从作用和功能上来说美联储的的确确是美国的中央银行,但是它又的的确确是注册在特拉华州(Delaware)的私人企业(Private Company),它和美国联邦政府机构根本不是一回事,尽管美联储的主席是由总统任命,国会核准的 它倒确实是被控制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