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不换照,可能连商标都注册不了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关于国内申请人办理商标申请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文件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自2018年1月1日起,国内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含港澳台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异议、变更、转让、续展等商标事宜,应当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文件。未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文件的商标申请,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七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2018年1月1日前原身份证明文件继续有效。其他规定不变。
所以呢,提醒各位,还没有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要抓紧咯,自2018年1月1日起,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看看你家的营业执照是否失效了,避免因此影响企业的办理其他业务!
营业执照失效的,务必在2017年12月31日前更换哦。
如何判断自家的营业执照是否失效?
哪些主体必须换发营业执照?
凡2015年10月1日前在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应当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赶紧对照自家的营业执照,看看有没有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这就是判断需不需要换照的标准啦。
如果是2015年10月1日后设立或进行过变更登记的企业和已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换发。
已办理“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换照吗?
不需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不需要重新换领营业执照。尚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时,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近期想要换营业执照,应该怎么办理?
携带《关于换发营业执照的申请》(登记机关领取)、《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至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原件丢失的,可凭声明作废的报纸报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