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营业执照将失效 请尽快换发新执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统称企业)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换发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执照不再有效。
《通知》要求,凡是在2015年9月1日前在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应当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015年9月1日后设立或进行过变更登记的企业和已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则无需换发。个体工商户不强制换照。已按照“两证整合”模式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无需重新申办“多证合一”登记。未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1日后原营业执照继续有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按原有方式继续办理。
为方便市场主体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市工商局已在门户网站“湛江红盾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号“湛江工商”上传了相关的申请表格及提交材料规范等登记文书,供广大市场主体浏览查询下载。同时,通过政务大厅视频、群发短信、微信公众号、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温馨提醒企业及时换发新版执照,以免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需换营业执照的企业可携带相对应的《登记(备案)申请书》(用于备案联络员)《增/减/补/换发营业执照》《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到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各级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窗口办理。原件丢失的,可凭声明作废的报纸报样办理。
据统计,目前全市已有4.27万户企业换发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还有约1.24万户持旧版营业执照的企业尚未进行换照。为此,市工商局提醒广大企业:为避免因不及时换照而造成无照经营影响正常的经营活动,请抓紧时间在12月31日前带齐资料到各级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窗口换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