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小公司,是先注册,还是先刻公司章?文章保留,以后开公司有用
创业办公司要刻公章,是应该先注册,还是应该先刻章呢?如果顺序搞错了,那是非常麻烦的,可能会面临罚款等处罚。
近日,老程说,2016年4月,他的公司与当地另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上,双方都加盖了各自公司的公章。但那时候老程的公司尚未在工商部门注册,没有获得营业执照。 2016年5月,老程去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被告知,他当时准备使用的公司名称和他人有重复,无法使用。不得已,老程只得更改了公司的名称,这样一来,老程用原来的公章与别人签订的合同,就产生了问题,如果合同履行出现问题,维权就很麻烦。
对此,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工作人员表示,国家规定,公司的成立一般以取得营业执照为标志,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刻制公章。没有营业执照就视为公司未成立,一个未成立的公司怎么能刻制公章呢?如果出了问题,谁来承担责任?
小编查询资料得知,《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由此可见,开办公司刻制公章,先要办理营业执照和登记证书,还要到公安部门申请准刻手续。如果不办理相关手续刻制公章,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规定,未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的,予以警告,并限期补办;逾期不办理的,制作的印章为无效印章,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对委托刻制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创业办公司,一定要慎之又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规章制度,千万不能公司还没开张,却因违规遭受处罚。(请点右上角“关注”,以后你会看到更多有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