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网红”papi酱商标注册申请败诉,被北京法院驳回
时间:2017-11-27 浏览:976次
经“网红”“papi酱”(真名姜逸磊)授权,泰洋川禾文化传媒徐州有限公司在多个商标类别上申请注册“papi酱”系列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查认定,申请注册的系列商标与其他商标构成近似,驳回了注册申请。泰洋川禾徐州公司不服,将商评委起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驳回了泰洋川禾文化徐州公司诉讼的请求。
“papi酱”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2015年10月,papi酱开始在网上上传原创短视频。2016年2月份凭借变音器发布原创短视频内容而走红。2016年3月,papi酱获得真格基金、罗辑思维、光源资本和星图资本共计1200万融资,估值1.2亿左右。2016年10月20日,网红“papi酱”以2000万的费用签下综艺首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合议庭经审理后认为,泰洋川禾文化传媒徐州公司提交的证据只能证明“papi酱”本身作为一个网红的名字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不足以证明“papi酱”商标经使用在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上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
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泰洋川禾文化传媒徐州公司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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