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商标审查周期将缩短至6个月,网友:我的国际优先权如何保证
2017年11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一篇名为《齐心协力 攻坚克难 商标局提前缩短商标审查周期》的文章。
文章写到:商标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商标注册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精心组织,缩短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周期工作初见成效。截至2017年10月27日,提前2个月将商标审查周期由9个月缩短至8个月。
下一步,商标局将进一步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回应社会关切,制定并认真落实《工商总局关于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切实提高商标注册效率的实施意见》,确保明年将商标审查周期由8个月缩短至6个月。
消息一出,不一而是。
有小伙伴认为:
“应该缩短审查时间,现在注册个商标时间太长了。”
“有同感,现在注册一个商标时间太长。”
还有小伙伴认为:
“为什么有种盲目大跃进的感觉??”
“国际优先权六个月如何保证?”
“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六个月呢?延期三个月呢?做决定的一定是广告处的,或者企业注册局的。”
那么,亲爱的小伙伴们,对此你是如何认为的呢?
附:商标法中关于优先权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第二十六 条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编辑:蜗牛纳@纳杰知识产权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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