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赶早不赶巧!
导读:商标同日申请抽签,掷骰子定输赢,看谁手气好。——上周商标界比较热议的事情就是上半年的商标抽签了~每次经历过商标抽签,我们派去的代表人回来的状态都是“感觉身体被掏空~~”所以,我们不得不再次提醒大家:商标申请要趁早,切勿赶巧!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不同申请人在对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进行注册时,实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
简单点说,其实就是谁先申请,就给谁注册的这么一个先来后到的原则。
但是,在我国,每年有百余万的商标注册申请量。这基数一高,就难免出现商标同日申请的“撞车”情况。
那么,当商标同日申请的“撞车”情况出现时,不同申请人所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该给哪个申请人注册呢?
下面,我们就好好的为大家说道说道。
法条是这样说的:
依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若均无使用证据或证据无效的,则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谁的申请有效。
说人话:
简单的概括:当出现商标同日申请的情况后:
1、看证据,提供商标使用证据,证明谁先谁后。
2、拼运气,无证据或提交的证据无效,那就掷骰子拼运气,谁手气好,就给谁注册。
再接地气儿的说:
在商标同日申请的“撞车”情况中,能够证明商标使用先后的使用证据是最稳妥的决定性要素。
而掷骰子拼点数,虽然看似“儿戏”,但却是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此种特殊情况里最公平的解决办法。获胜的自然欣喜,失败的也只能“打落门牙肚里吞”。
友情提醒:
运气好坏,无疑是掷骰子拼点数的关键性因素。但小权却要在这里提醒大家,运气在商标同日申请的情况下虽然重要,但却不是唯一的关键性因素。
保留好商标使用证据,并且在需要时及时的提交也是能够决定最终结果的胜负手!
我们的观点
我国每年的商标申请数都处于一个持续增长的过程中,商标申请数可以说是没有上限,而组成商标的汉字、数字、外文等要素的排列组合却终归是有一个极限的。
所以,在确定好商标名字之后,一定是越早申请越好。免得出现商标同日申请的“撞车”情况。导致付出心血的商标只能够靠证据或是运气来决定是否能够使用。
另外,证据这种东西看似稳妥,但其中的不确定因素可一点都不比运气少。
况且,这世界上从来都没有长胜的将军,即便是一个运气再好的人也总有走背字的时候。
因此,申请商标注册一定要趁早,切勿“赶巧”!
文章来自于冠君知识产权公众号,作者:权明白 。版权属于原作者。如来源标注有误请告知,我们会及时予以更正/删除。感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