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您的商标即将到期,商标续展需及时!
很多人认为商标一旦注册成功
这个商标就永远属于你的企业
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
所以注册成功的商标不是终身制的
但可以通过商标续展延续商标有效期
如果到期不续展
商标局就会注销你的商标
小市
法律连接: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太仓目前有71家企业123件注册商标即将到期,其中不乏一些大企业的好商标,例如“蓝冰”、“飞凤”、“嫦娥”等商标,小柿君和部分企业联系后,发现他们真的忘了注册的商标即将到期啦,所以向这些企业寄出挂号信(内含行政提示书)提醒企业商标续展,但仍有部分企业地址模糊,这些商标申请人如果没有在商标续展及宽展期内提交商标续展申请,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哦。
案例分析
商标未及时续展,到期遭他人抢注
在先商标“太行牌”由太行公司于1981年6月1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1983年7月5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第7类:印刷机。专用期限经续展至2003年7月4日至。该商标专用期满后,太行公司未再进行续展,该商标因期满未续展被注销。在后商标“太行及图”商标由李某于2004年11月29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指定使用商品为第7类:印刷机器;折页机等。法定期限内,太行公司以李某申请注册的在后商标“太行及图”商标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提出商标无效宣告请求。太行公司因该请求未获得支持,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述案例中太行公司“太行牌”商标在专用期满后未进行续展,继而商标被注销,之后被他人抢注,使自己陷入麻烦的境地。
工商部门提醒
商标过期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商标续展一定要及时办理!
来自:中国工商出版社 数字出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