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期「商标先生」诊断商标:什么是职务发明创造?
时间:2017-12-12 浏览:867次
在商标注册申请中,我们都知道有集体商标,也就是这个商标的所有权不是属于某一个人,而是属于一个集体,大家共同享有,那么,在专利中有没有类似的呢?
这个是有的,就是职务发明创造,这类发明的所有权有一点类似集体商标,下面商标先生来跟大家说一下。
首先来说一下什么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只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这里所提到的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其中,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包括三种情形:
第一种是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第二种是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第三种是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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