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20年老会计做账细节曝光,满满都是干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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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简介☆
陈霞老师
工作履历:20年会计工作经验,涉及的行业有五金模具造、电子制造、鞋类制造、批发商贸、机械设备制造、美容服务等行业从小企业做到上市公司
分享课程:商业会计、工业实务、成本精讲、餐饮会计、不动产租赁、代理记账、贷款报表编制、工资与个税筹划、发票知识、速达软件使用、精通代理记账等
课程目录:
一、商业企业的概念与分类 。
二、商业企业纳税的主要种类及其计算方法。
三、商业企业的收入核算。
四、视同销售的涉及税知识及账务处理。
五、商业销售活动中的促销业务涉税知识及账务处理。
六、商业企业积分兑换的涉税知识及账务处理。
七、商家促销中的个税问题。
八、商业平销返利业务涉税知识及账务处理。
九、商业企业成本的核算。
(本次主讲后五个章节,前四章节讲解可以看上期内容)
5商业销售活动中的促销业务涉税知识及账务处理。
⑴“买一送一”的促销活动。
例:
12月某大型商场进行元旦促销,在“买一赠一”活动中规定,买西装一件赠送相同品牌衬衣一件,当月销售西装1000件,单位售价600元,单位成本250元;赠送衬衣1000件,单位售价200元,单位成本100元。
12月商场在开具发票时,只开具了西装的发票,衬衣作为赠品,商场不予以开具发票,只备注栏注明。商场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6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西装 512820.5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7179.49
借:主营业务成本-西装 250000
销售费用-促销费 100000
贷:库存商品-西装 250000 衬衣 100000
该商场的做法对吗?
商场的做法错了。
根据国税函[2010]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具体的涉税和账务处理如下:
开票的方法:
一、是将销售的西装单价600元、总金额600元和赠送衬衣的单价200元、同时开在一张发票上,并注明折扣额200元。西装单价600元 衬衣单价200元 折扣-200元 合计 600元
二、计算出西装和衬衣的折扣占比,然后各自乘以总价,按各自比例价格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西服折扣所占的比例为:[600÷(600+200)]= 75%西装的单价=200×75%=150元,衬衣所占的比例为:[200÷(6000+200)] =25%衬衣的单价=200×25%=50元。
账务处理:
借:库存现金 6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西服 384615.38
-衬衣 128205.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7179.49
借:主营业务成本-西装 250000
-衬衣 100000
贷:库存商品-西装 250000 衬衣100000
㈡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
如果企业以旧换新的是金银首饰业务的。根据财税字【1996】7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一、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例2:七福首饰公司(一般纳税人)2018年1月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40000元(含税),换入的旧金银首饰作价10000元作为原材料,收到现金3000元,金银首饰消费税为5%。
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10000 库存现金 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4358.97)35641.0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358.97
(30000/1.17*0.17)
借:税金及附加 1282.0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282.05
㈢免费赠送消费者试用的样品。
将外购货物用于对外无偿赠送,在一般情况下,由于视同销售的价格就等于外购货物的购进价格,从而使得进项税实质上等于销项税,因此将外购货物用于对外赠送需分别作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和进项税扣除的税务处理,但由于销项税等于进项税,实际处理结果并未增加或减少应纳增值税额,所以,实务中一般对该情况不再做视同销售和进项税扣除的税务处理按照实际发生额直接列入相关费用。
例3:格力公司搞促销活动,购买空调赠送消费者一把印有本公司字样的雨伞,每把雨伞的成本价是不含税金额是30元,税额是5.1元,当月送出100把。
借:销售费用-广告费 3510
贷:库存商品-促销雨伞 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510
㈣满送和满减的促销。
满送”促销行为,达到一定额度返送现金方式,因为未在同一张发票中体现折扣金额,会计处理上不能视为商业折扣。“满减”促销行为,因为满减额与销售额同在一张发票上反映,会计处理上视为“商业折扣”。
例4:大华超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7%.为抢抓商机,增加销量,2016年2月开展促销活动,电器柜节前开展“满送”销售方式(满100元送10元)的促销活动,出售“29英寸红星牌彩电”,含税售价1800元/台,
成本为1350元/台。假定在促销期凡在本柜购买本商牌彩电,按此规定执行成交。月末结账前,经核算2月份消费者购买此品牌彩电50台。
1)发生“满送”销售实现时会计处理:
借:库存现金 9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6923.08 [(50×1800)÷(1+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3076.92 [(50×1800)÷(1+17%)×17%]
(2)发生“满送”费用时会计处理:
借:销售费用 9000 [(50×1800)÷100×10]
贷:库存现金 9000
(3)结转销售成本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67500
贷:库存商品 67500
6商业企业积分兑换的涉税知识及账务处理。
㈠积分授予方式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购买不同档次或价格的商品所获积分不同;
第二,不同客户的积分累积形式不同,例如VIP客户双倍积分;
第三,积分通常是在购买商品时获得,但在某些情况下,客户可以免费获得。
㈡积分在使用方式:
①积分既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兑换授予人商品;
②可以用于兑换授予人指定的第三方商品;
③可以兑换线上交易平台上的所有商品;
④可以用于抽奖
⑤可以成为优惠购买部分商品的通行证。
㈢营改增后奖励积分的税务处理。
随着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实施,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积分的增值税处理更为复杂。另外政策层面删除了原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的电信积分兑换电信服务、航空运输积分兑换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的规定,但并没有给出新的特别规定,抽象的“积分”业务应当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实务层面也尚未形成统一意见。在地方国税局的执行口径中,有如下几个地区的规定,可以参考一下:
1、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指引——四大行业座谈会问题系列解答之生活服务业》中有明确积分兑
换的服务不视同销售:
“二十、关于酒店对外提供奖励优惠政策,如酒店提供累计积分(如满十送一)免费入住,是否视同销售问题客户在支付酒店房费时已支付了赠品的对价,不属于视同销售。”
2、北京国税2016年12366解答营改增等热点问题中第20、第45答复如下:
“20.航空积分换里程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
.酒店实行积分奖励制度,客人每消费一元积一分,当积分达到一定的数额,可以兑换相应房型,免费住一晚。积分赠送的服务是否应缴纳增值税?
答:应缴纳增值税。”
㈣积分的会计核算。
1. 积分兑换授予方商品或指定第三方商品的实例。例1:兴华商场促销,购物每满100元积10分,不足100元部分不积分,积分可在1年内兑换商品,1个积分可抵付2元,积分可用于兑换兴华商场所有商品。某顾客于10月3日购买了售价1 000元(不含增值税)的皮包,成本为600元,并办理了积分。11月1日该顾客将全部积分兑换为一件衬衫。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对于积分业务的会计处理,我国会计准则采用了递延收益法,要求积分授予方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之间进行分配,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应先作为递延收益核算,待客户兑换积分时,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收入。
(1)10月3日:借:银行存款 1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
递延收益 200
递延收益=1000元÷10分×2=200元
2. 积分可兑换非指定第三方商品的实例。
该种积分常见于线上交易平台, 其特殊性有:
第一,积分兑换具有非指定性。
第二,积分具有一定的买卖关系,商户授予客户积分时,要将积分所折算的等额货币金额划转至交易平台的积分账户 (即支付积分),由交易平台向客户发放积分。当客户用积分兑换商品时,向商户支付扣除积分所抵价款后的货款,积分对等金额则由交易平台支付(即消费积分)。
第三,积分授予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交易平台对授予比例都有严格规定,诸如5‰、1‰不等。
例2:某天猫商户所售加湿器价格为1 999元,赠送199积分(折合1.99元)。客户支付货款时,使用1000个积分(折合10元)。
账务处理如下:
(1)商户发货时:借:应收账款-客户 1 997.01 -积分-交易平台1.99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999
2)商户收款时,积分所折算价款直接转入天猫平台积分账户:
借:银行存款 987.01
应收账款-积分-客户 10 销售费用 1.99
贷:应收账款-客户 1 997.01 -积分-交易平台 1.99
(3)交易平台将客户所用积分折算价款后划入商户账户:
借:银行存款 10
贷:应收账款-积分-客户 10
积分抽奖业务。
与兑换积分相比,抽奖积分数量的可预测性较差,故不应按递延收益法核算,可以将参与抽奖并成功的积分作为一种吸引顾客的普通促销方式,通过 “销售费用”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若抽奖未果,则无需进行会计核算。
例4:兴华商场推出积分抽奖活动,客户参与6000元以上的商品抽奖,需一次使用8888积分,中奖概率1%。按照原积分授予计划,1个积分可兑换1元。某客户一次使用8888积分,喜中7 899元的空调,其会计核算如下:
借:销售费用 7 899
贷:库存商品 7 899
7商家促销中的个税问题。
⑴商家促销,奖品是否缴个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价格折扣、折让方式、累计积分反馈礼品等情
况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⑵无偿赠送 抽奖有礼类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根据税法相关要求,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赠送礼品,即在业务宣传、广告、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应按照“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另一种是购物有礼,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⑶代扣代缴个税如何处理?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取的主要是代扣代缴征管模式,即由支付所得的支付方在支付时履行扣缴纳税的义务,所以消费者在获得企业发放的奖品或抽奖礼品时,均由企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消费者取得该项所得时,一般都为企业完税后的净所得。
8商业平销返利业务涉税知识及账务处理。
㈠平销返利的含义。
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甚到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
(二)平销返利的形式。
①现金返利 ② 实物返利
㈢平销返利的政策。
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注:本文件发2004年,营改增前,本文还是涉及到营业税,营改增之后对于平销返利没有重新发文,所以本文继续有效。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例:返利10万元,商品开具的是17%的增值税发票,当月要转出进项税金=10万÷(1+17%)17%=1.45万
㈣平销返利的税务处理和账务处理。
1。现金返利
①由供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收到返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②由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
购买方收到返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实物返利。
供方的税务处理
一是实物的视同销售。
二是完成利润返还。
在开具发票方面,会涉及两份发票,一是视同销售的蓝字发票,二是折让的红字发票。
例,A企业因为B企业上一年购买了1000机器,所以今年赠
送了B企业20台机器,该机器的成本价是1000元。A企业当
月开出了一台20000元的蓝字发票,并同时开出了一张标明
商业折扣金额20000元的红字发票
购货方的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平销返利 17094.0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905.98(蓝字发票)
贷:主营业务成本 17094.0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905.98(红字发票)
供货方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17094.0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905.98
(红字发票)
贷:库存商品 17094.0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905.98
(蓝字发票)
9商业企业成本的核算。
九、商业企业库存商品成本的核算。
1、售价金额法核算法。
2、进价金额核算法
3、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
⑴、售价金额法核算法。
它是指企业按售价进库存商品,差额进商品进销差价,月底按比例冲减销售成本的一种存货核算方法。
具体操作流程:
1、建立实物负责制,企业将所经营的全部商品按品种、类别及管理的需要划分为若干实物负责小组,确定实物负责人,实行实物负责制度。实物负责人对其所经营的商品负全部经济责任。 例如:国产零食-饼干组
2、售价记账、金额控制,库存商品总账和明细账都按商品的销售价格记账,库存商品明细账按实物负责人或小组分户,只记售价金额不记实物数量。
3、设置“商品进销差价”科目,由于库存商品是按售价记账,对于库存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应设置“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来核算,并在期末计算和分摊已售商品的进销差价。
4、定期实地盘点商品,实行售价金额核算必须加强商品的实地盘点制度,通过实地盘点,对库存商品的数量及价值进行核算,并对实物和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
计算公式:
商品进销差价率=(期初库存商品进销差价+本期购入商品进销差价)×100%
(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本期购入商品售价)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商品销售收入×商品进销差价率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本期已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
期末结存商品的成本=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
例:某商场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对库存商品进行核算。本月月初库存商品进价成本总额30万元,售价总额46万元;本月购进商品进价成本总额40万元,售价总额54万元;本月销售商品售价总额80万元。
商品进销差价率=
(期初库存商品进销差价+本期购入商品进销差价)×100%(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本期购入商品售价)={(46-30)+(54-40)}÷(46+54)
=0.3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80万×0.3=24万
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80万-24万=56万
期末结存商品的成本=30+40-56=14万
⑵进价金额核算法
它是指库存商品的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都只反映进价金额、不反映实物数量,月末必须通过对库存商品的实地盘点计算出期末结存金额,才能倒算出已销商品的销售成本的一种核算方法。
此方法适用商品:
一般为经营鱼、肉、禽、蛋、蔬菜和水果等鲜活商品的零售企业所采用。这是由鲜活商品的特点所决定的。
首先,鲜活商品在经营过程中,一般需要经过精选整理分等分级,按质论价;
其次,随着商品鲜活程度的变化,随时需要调整零售价格由此而产生早晚不同的时价;
第三,鲜活商品交易频繁,且数量零星;
第四,鲜活商品容易干耗、腐烂变质,损耗数量难以掌
握,会计核算时难以控制其数量,一般只核算其金额。
3、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
它是指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是以实物数量和进价金额两种计量单位,反映商品进、销、存情况的一种方法。
具体操作流程:
(1)库存商品的总账和明细账都按商品的原购进价格记账。
(2)库存商品明细账按商品的品名分户,分别核算各种商品收进、付出及结存的数量和金额。
⑶当月出库的商品的存货核算方法,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全月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